信访投诉,什么流程,怎么写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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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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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律师
沈秋旭
1分钟提问,最快3分钟解答
我家附近要建一个殡仪馆,在小区的绿化带上,首先这个殡仪馆肯定会影响环境,其次也影响我们家房子的房价以及不好出租、没人买等等状况,所以对此很气愤。 目前,我家小区是个大型小区,昨前天,居民拦马路等等反抗行为,已经使100多辆警车在小区,并有持枪警察,拘留了100多名居民,发展到此,局势很严峻,因为害怕警察,我们也不敢轻举妄动。 所以,我在网上查询了关于殡仪馆选址规定以及法律条例,有可能这个将要建的殡仪馆是经过审批的并且是合法的,作为居民我们应该如何诉讼?信访?当地土地行政管理取缔殡仪馆?(现在已经引起居民公愤了)
我是安徽人。我想请个有耐心的,我是城市拆迁,别人都分房子了,我是2011年拆的,快五年了,一直在信访
我的房产于2011年被暴力强拆至今仍未给我补偿,我去省、市、中央信访多次,县委、县政府的领导我行我素、歪曲事实、掩耳盗铃——既不服从中央也不就上级及中央的信访函作出答复意见。此行为完全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重影响了党群与干群关系,请求上级能够引起重视。经过:由2009/02开始动员拆迁我未同意拆迁是因为县政府拆迁办同意帮我把老家【新屯乡居庄村】宅基地的案子执行到位,我表示只要他们能做到,我立马签字、交出土地证和房产证、拆房走人。没有想到发生了2009-05-18日半夜、2011-07-16日半夜、2011-07-24日半夜的一系列暴力强拆事件:一、05-18凌晨2点推倒了我家的两间南房及大门!二、2011-07-16半夜二十几个不法侵害人【持刀】闯进我家,把还在睡梦中的老爹拖出门外扔到有碎玻璃的柏油马路上,我老爸当场昏死(休克)后苏醒、全身是血。此野蛮行为大大加重了我爸的伤残程度——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于2013-11-22日病故;母亲65岁,也是一名农村老百姓,面对【持刀的】强盗努力静下心制止;【持刀的】强盗“我行我素”先拿刀晃了几下再是对我妈恐吓和辱骂,当我妈骂他们时一个强盗一捶打在我妈的门牙上,门牙出血、松动、疼痛直到现在,再有因强盗绑架我妈时,我妈踹他们,他们对我妈的腿无情的捆绑使我妈那早已稳定的静脉炎病情又次发作、一发不可收拾!父母的钱丢失、我的家用品及房产被铲车破坏待尽。我弟弟冯立文早起打了110并到110接警中心反映问题,我到刑侦大队做了笔录,刑侦大队让物价局到我的房子处做了评估。三、2011-07-24日午夜1时8个不明身份的暴徒飞到我被拆迁的房子处打我、绑架我、将我塞进车里后多次击打我的头至贴紧车底。同时他们又飞到我妻子睡觉处【被拆迁房子的废墟旁】不让妻子穿鞋,妻子穿着警服,光着脚与一丝不挂的睡梦中的儿子一起被塞进另一个车里,把我们一家绑架到无人地。5时左右我家三口被暴徒扔在信誉楼附近后,妻穿着警服、光着脚,我背着儿子来到家对面,利用三街大饼店老板的手机打了110,妻子也同110的服务人员通了话。回家后发现在07-16日半夜被铲车轧坏的房子及家什全无!紧接着我疯狂的去省、市、中央信访,信访多次至今仍未给我补偿!
因本人与老板是劳动关系,工程完工后,老板拖欠余下工钱数年,经无数次讨要工钱无果,事前无合同,也无有力证据,也没有欠款人的详细地址,电话也不接或换号,也找了劳动局,仲裁,法院,信访,等等,他们都好像一个鼻孔出气,都要确切证据,否则不受理,我也没办法了,自己辛苦一年的钱没法要回,我该怎么办?如果没证据一年就白干了,心酸啊!,但我有人证和考勤表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无锡买商铺,14.7月交房,延期交房违约金30000多,后续违约金也没有拿到,开发商也没有后续了,导致房产证也没有,违约金已经起诉法院,判决书也下来了,法院说了解到开发没钱了,违约金没戏,房产证要让政府去协助办理,现在我们那个楼盘的人找了政府很多次,也去了很多次信访,任然没什么多大作用,我那个商铺是有个返租合同的,返租给开发商,还有一年到期,就是到17年.7月到期,开发商把他租给招商部了,现在不是看房产证没戏了么,大家都不肯让招商出租了,用锁锁上了,返租的租金从房款中扣除了,就是本来房款是46万,返租3年9万的租金,我直接付房款37万,,现在我手里有一份购房合同,返租合同签字了,说是拿到开发那里签字盖章,就没有给我一份,后来就出这样的事情了,我想了解下,我属于违约吗?因为我也是受害者,开发违约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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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显梅
丁威
严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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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
张毅力
孙雨茜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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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唐山市丰润区某村村民,2010年本村村民甲和乙向区国土部门举报我家宅基存在违法超占行为,后区国土部门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执行人员冻结了我父亲的退休金工资卡,因为举报我家超占的二人同样存在超占行为,所以我家也将其举报至了区国土部门,国土部门经调查取证证实情况属实,后依程序也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并告知了我家,法院随即解冻了我父亲的工资卡,没想到时过6年,法院执行人员再次冻结了我父亲的工资卡,我家要求相同对待问题,可是执行庭工作人员说,只收到我们一家的被执行申请,我家很惊愕,找国土局要说法,国土局工作人员(原人员已经更换)经调取卷宗后发现法院曾针对甲和乙的案件出具过一份不予执行的裁定书,我家很气愤为什么时过6年,法院出具这份裁定,区国土部门不告知我家,履行告知义务,我家询问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理由,工作人员称卷宗里没有说明,需要调查,于是经过长达3个多月的调查后,区国土监察科科长才给了我们可笑的口头答复,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理由是,二人曾在1988年土地确权的时候缴纳过承包地罚款,我家要求其提供相关票据,监察科科长却不让看,让我家找法院索要,我家强调,我家是在国土局举报的超占行为,不是在法院,法院不会向我家提供任何票据,可是无论我家如何要求,这位科长就是不予提供,我家肯定这是一份错误的判决,可是因为没有卷宗的相关内容,我家无法指出具体错误,但是我能指出一处明显违背常识的错误是,其中甲的宅基是在1997翻建房屋的时候私自扩建才发生的超占行为,怎么可能在1988年就缴纳了罚款,甲是在用另一处以其名义所建违法宅基的罚款抵顶到了这处之上,可是监察科科长却说,区国土承认甲和乙宅基违法,已经将案件移交到法院,法院裁定错误让我们找法院自行协商,他们只负责移交移送,我家强调,既然区国土部门目前仍承认二人宅基违法,就应该将案件执行到位,申请复议或上诉,让法院裁定出正确的结果。可是无论我家如何要求,监察科科长就是一句话,找法院,裁定书及相关证据也找法院要,我家被迫只能去找法院协商,可是法院行政庭人员却只说了一句话,申请强制执行的区国土,让丰润区国土局去找他们,目前的情况是,同样是违法超占行为,我家长期被法院传唤、拘留、冻结存款,而甲和乙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显然违反了法律的公正性,多次向上级反映情况,上级国土部门不是说涉法涉诉找法院,就是和监察科科长一个态度,国土部门已经履职到位,以至于现在一直没有结果,我想向各位律师求助一下,我可以通过起诉国土部门来解决问题吗?我家只想让国土部门将甲和乙的卷宗移交回法院,让法院裁定出正确、公正的结果,申请完法院强制执行,让事情得到公正的对待,还有国土部门2010年的调查答复意见书清楚的承认二人违法,时过6年我家通过信访要求区国土落实到位,监察科科长在书面的答复意见里只写到国土局已经认定甲和乙违法,已经在2010年5月8日移交法院,没有任何实质答复,明显是在敷衍、推托已经严重违反了信访条例,还有其口头敷衍、推诿的答复情形的相关视频文件我家也已经保存,能够让法院判定给予行政处分吗?希望各位律师予以帮忙。谢谢。
我跟别人发生肢体冲突,对方当时没伤,但是他自己去验完伤就骨折了,说成是我打的,还弄了轻伤的验伤报告。现在法院已经判了,我当时没有上诉,后来我申诉了两次,都被驳回。请问下各位律师,我现在还有什么途径可以走呢?是去公检法的信访?还是去检察院的要求立案,告对方弄假伤诬陷我?或者去公安局的立案要求调查?
我跟别人发生肢体冲突,对方当时没伤,但是他自己去验完伤就骨折了,说成是我打的,还弄了轻伤的验伤报告。现在法院已经判了,我当时没有上诉,后来我申诉了两次,都被驳回。我现在还有什么途径可以走呢?是去公检法的信访?还是去检察院的要求立案,告对方弄假伤诬陷我?或者去公安局的立案要求调查?
云南楚雄万湖东城城市综合体开发建设项目一标项目于2015年4月15日开盘,我们是一群按规定在开盘后购买了该项目房屋的购房者。_ 按照我们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我们的房屋应于2016年11月30日前交房。但该项目从2015年10月开始,已经停工至今。截止10月施工时的工程进度是:3栋正五层,5栋四层,6栋四层。按照正常施工进度,已经可以肯定无法按时交房。在停工以后,我们听到过各种版本的传闻,包括有欺骗性虚假宣传、股东撤资、资金链断裂、开发商跑路,更有开发商违规先集资后付土地款等传闻,并且存在未选房前不退诚意金,先收取购房契税等违法行为。_ 项目停工以后,本着不传谣、不信谣的原则。为了求证停工的原因,我们先后于3月15日,到州人民政府信访局依法进行信访;4月5日,到了州住建局依法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在几次开发商和相关部门允诺的复工日期,依旧没有复工的情况下,5月23日,我们再次到了市住建局,要求行政许可的信息公开和资金监管情况公开。可我们得到的回复依旧还是资金快要到账,工程就要复工,行政许可资料无权查看,无权复印,无权拍照。各种行政许可,都是由开发商提供资料,对于这些资料,他们没法核实,无法查证。_对此,我们小老百姓百思不得其解:别的地方是房屋建起卖不出去,以致于要求各地去库存,为什么到了我们这儿恰恰相反。在楼盘开盘不足半年,房屋已经销售出60%的良好售楼情况下(一标项目住宅805套,已销售了500来套),工程反而停工了?在几次上访的过程中,我们才终于明白一个道理:停工的根本原因是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没钱建了!_哪究竟又是什么原因导致开发商没钱呢?因为信息情况掌握不对称,我们暂不下结论,只想阐述几点看法:_一是按照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楚发改批〔2014〕230号)《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给予楚雄万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湖东城城市综合体开发建设项目登记备案的批复》内容来看,万湖东城城市综合体开发建设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为:项目总投资115522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再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建立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0%。”据此,万湖东城城市综合体开发建设项目的资本金至少应该有23104.4万元,加上我们业主购房销售回收的资金2个亿,合计4.3个亿的项目开发资金,为什么整个工地目前会处于这样一个停工状况?我们的血汗钱究竟被他们用到什么地方去了?_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而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相关规定,楚雄万湖东城城市综合体开发建设项目(一标段)合同工期为730天,其建设资金的要求,法律规定为:“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此项目的合同价格为29947.58万元,按照30%计算,应该为8984.274万元。同时,该条该款该项还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楚雄万湖东城城市综合体开发建设项目(一标段)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2015年4月13日核发的,也就是说,在2015年4月13日发证以前,该公司可用于工程施工的到位资金,应该不低于8984.274万元。加上我们业主购房销售回收的资金2个亿,合计有2. 8984个亿的施工资金,为什么整个工地目前会处于这样一个停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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