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来公司上班6个月了,上个月公司给我们说不用我们了,要给我们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并没有书面通知我们。今天开会说补偿一个月工资让我们走。但是我们上班期间老板没给我们缴纳社保,工作时间合同上面是:标准工时制加值班补贴!但是(工资构成:基本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500+社保补助800+值班补助1700)我想问标准工时是不是一天8个小时?我们每天都上12小时,节假日也上班没补贴,我们可以索要我们的加班费用吗?虽然工资构成部分有社保补助,但是我们去社保局可以申请公司补觉社保吗?

上海-上海 发表于:2016-10-28 09:31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上海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上海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