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咨询下,公司裁员,在公司干了1年9个月,裁员的时候只赔了一个月的工资,(当时我不知道劳动法的规定应该是要赔偿两个月),离职的时候人事问我要写什么原因,因为我不想影响找下一个工作,于是说就写个人离职,就业失业登记上也是写个人离职,离职证明上也都是个人离职,这种情况下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并且拿回少赔的一个月工资吗?
人
发表于 2016-10-31 17:35
向TA提问如果是合法裁员的,应按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解除的,应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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