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今年暑假,我找兼职,是北京某家文化有限公司,联系我的是一位号称图书总监的人。我改编了一本外国小说,根据合同条例,在我提交了改编后稿件十天内先付了我一半的稿费,剩余一半稿费600在一个月内付清,但是到了合同期,他没有付给我。而且我先签了字邮递给他的合同也没有发给我。现在我担心他会不会篡改合同前几页的内容。有哪位专业人士帮我分析一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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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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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沼鑫
桂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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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有一个项目,是扶贫项目,现在有两个合同,想了解里面条款条例哪些是有利无利的,需要做哪些补充
你好 我想咨询土地租赁上 我租了一块地,合同上并没有写院墙一米外的用地我要用 会有什么麻烦 如果更改合同应该怎么添加条例
您好有没有人在?我想咨询下!又有没关于劳动人群和公司签订违约金的相关条例?我在饭店签了单方面的合同!现在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做了半年要辞职,提前交了辞职报告!老板说要有违约金!合同我当时都没细看!我问多少钱!她说1000到3000不等!天那!我一个月也就两千块钱的工资!那我想问!如果我不交离职报告不提前告诉是不是也属于违约?提前说也属于违约吗?违约金合同上根本就没有说那么多!她说看我的表现!表现好可以少扣点!这个说法!我还应不应该再干完剩下的半个月!就是干完了也拿不到什么钱了!还扣了我五百工服钱!我现在走就是把工服退了!她也不给我钱!我要看合同她找理由说没在她这儿!我该怎么办?
公司合同还有一周到期,公司没有通知 是继续签还是不签 合同到期日如果公司还没有通知公司是不是违反了用工条例了?
我们淮安市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和江苏省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而制定发布实施的,《淮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产权调换房、安置房的相关问题,按照商品房销售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法院却做出了与文件规定相反的判决结果,判决我的“格式条款拆迁合同纠纷”中的,产权调换政策性商品房纠纷,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条款。请问文件规定按商品房销售的有关规定处理,我在案件审理中引用最高法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对不对呢?
我是一个50岁下岗失业人员,于2012年7月被劳动局聘请为公益性岗位人员, 签订有合同。8月被民政局下属单位救助站以每月700元补助第二次聘请,并签订合同。到2013年元月6号,突然通知被解雇,在此前三天,上班期间手被挂伤。我作为一个务工人员,没有违反单位任何条例,单位在我受伤期间短短几个小时决定无故将我解聘。请问他们这是合法的吗?我又该怎么来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郑子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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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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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万湖东城城市综合体开发建设项目一标项目于2015年4月15日开盘,我们是一群按规定在开盘后购买了该项目房屋的购房者。_ 按照我们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我们的房屋应于2016年11月30日前交房。但该项目从2015年10月开始,已经停工至今。截止10月施工时的工程进度是:3栋正五层,5栋四层,6栋四层。按照正常施工进度,已经可以肯定无法按时交房。在停工以后,我们听到过各种版本的传闻,包括有欺骗性虚假宣传、股东撤资、资金链断裂、开发商跑路,更有开发商违规先集资后付土地款等传闻,并且存在未选房前不退诚意金,先收取购房契税等违法行为。_ 项目停工以后,本着不传谣、不信谣的原则。为了求证停工的原因,我们先后于3月15日,到州人民政府信访局依法进行信访;4月5日,到了州住建局依法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在几次开发商和相关部门允诺的复工日期,依旧没有复工的情况下,5月23日,我们再次到了市住建局,要求行政许可的信息公开和资金监管情况公开。可我们得到的回复依旧还是资金快要到账,工程就要复工,行政许可资料无权查看,无权复印,无权拍照。各种行政许可,都是由开发商提供资料,对于这些资料,他们没法核实,无法查证。_对此,我们小老百姓百思不得其解:别的地方是房屋建起卖不出去,以致于要求各地去库存,为什么到了我们这儿恰恰相反。在楼盘开盘不足半年,房屋已经销售出60%的良好售楼情况下(一标项目住宅805套,已销售了500来套),工程反而停工了?在几次上访的过程中,我们才终于明白一个道理:停工的根本原因是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没钱建了!_哪究竟又是什么原因导致开发商没钱呢?因为信息情况掌握不对称,我们暂不下结论,只想阐述几点看法:_一是按照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楚发改批〔2014〕230号)《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给予楚雄万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湖东城城市综合体开发建设项目登记备案的批复》内容来看,万湖东城城市综合体开发建设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为:项目总投资115522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再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建立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0%。”据此,万湖东城城市综合体开发建设项目的资本金至少应该有23104.4万元,加上我们业主购房销售回收的资金2个亿,合计4.3个亿的项目开发资金,为什么整个工地目前会处于这样一个停工状况?我们的血汗钱究竟被他们用到什么地方去了?_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而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相关规定,楚雄万湖东城城市综合体开发建设项目(一标段)合同工期为730天,其建设资金的要求,法律规定为:“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此项目的合同价格为29947.58万元,按照30%计算,应该为8984.274万元。同时,该条该款该项还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楚雄万湖东城城市综合体开发建设项目(一标段)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2015年4月13日核发的,也就是说,在2015年4月13日发证以前,该公司可用于工程施工的到位资金,应该不低于8984.274万元。加上我们业主购房销售回收的资金2个亿,合计有2. 8984个亿的施工资金,为什么整个工地目前会处于这样一个停工状况?
我想咨询劳动合同方面的,我老公在南京一家大型国有企业里做中层管理,由总公司到公司,总工作年限已经22年 现在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请问我们该怎么处理,在公司工作期间无任何违规等相关违反公司条例的事情发生
请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签订的合同有什么条例规定吗?
请教一下各位:前段时间父母下定金准备买一部车,现在想换部车型不要那部,然后商家说不能退定金,后来才发现合同有这一条款,请问这算霸王条例吗?还有没什么办法可以不退定金换一部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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