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租房东的房子,押一付三,正常签字合同,合同止于2016.4月份,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只是口头说继续居住3个月交一次房租,(房东打算卖房子,不想受合同约束)结果到7月份房费快结束前我们搬走,房东知道,但搬家当天给他打电话验收,死活不接电话哦(这个有截图为证)我们要求房东退还押金,房东已违约(合同规定搬家时需房东在场)为由,不退押金,且一房东没在场,屋内丢了沙发,床垫。。,为由;要求赔偿,我们是外地人在北京,而房东是闲着没事干的北京老头(最近听说媳妇跟他离婚了,心里有气)我估计是想找个好欺负的撒气呢,因为即使房东官司输了也无妨,几十元的诉讼费他不在乎,可我们每天上班,疲于奔命,很忙的,真的没有精力和时间跟房东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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