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河北人,战友是哈尔滨人,09年朋友和战友一起赴哈尔滨开饭店,后来因转让的事损失30多万。结果战友一逃了之,朋友去了战友的家发现其家徒四壁,债主只得向朋友追讨这笔巨款。因为朋友家境很差,无奈向河北老家的亲朋好友借了很多钱,为了偿还借款,更为了躲避追债的,朋友只得远赴上海打工赚钱。 请问7年过去朋友该如何向战友讨要本应他该偿还的一半债务?当初是他们俩一起开的店,欠债30多万,难道真的该让朋友每天辛辛苦苦的在外打工偿还吗?
人
发表于 2016-11-18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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