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工作二十多年了,现在企业马上要拆迁安置,政府安置工作组已进驻总公司。可是现在我们部门分离出总公司,要求与子公司签合同,被我拒绝,现在子公司领导与我谈话,说不签合同,将会停发工资。 我刚与总公司人力部门交涉,人力部门说我们已与总公司解除合同,必须与分公司签定合同。在此之前,我没有接到书面或口头通知说我与总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在11月10日子公司人力部门要求我写自愿放弃与子公司合同时,我拒绝写此声名,并且写下了遵守与总公司合同的书面文字。子公司人力部门同事此时也没有说我与总公司早已解除合同。 现向您求助,如果我拒不签定新合同,协议解除老合同,我最多只能得到双倍十二个月工资的补偿吗? 我有什么办法拖一拖,拖到政府拆迁安置?谢谢!

山东-济南 发表于:2016-11-18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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