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大家好,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没有正式下达团购卡文件。董事长和经理主管口头达成每张卡入账1000。五十人起购。主管最先开始办了150人,对外客人每人收取1200元,入账1000,差价自行拿走。我休假中不知此事,经理打电话让我回去上班,说组织五十人就可以办团卡,差价是提成,所有客人几乎都知道1200的价格了。原价无人办理。我和同事两人 办理完成后没几天经理被公司通告说涉及经济问题停职。主管办卡拿差价没问题。我和同事拿的差价公司说就属于贪污,以此要求不给四个月工资外加翻倍赔偿。要不就提起诉讼。(团购卡交款方式是要求统一上交财务的。从开始到办理完成五天之内客人陆续交款,钱款由我们两人个人保存,开卡时统一交到财务。我们头上四个监控,公司说监控截图看我们把钱装在自己包里了,可这是团购卡的钱需要人齐了才统一交款。办理人员全部有名单和联系方式。开卡当天全部已经交给公司财务了)。我就想我这算贪污或职务侵占吗?公司可以这样处理我不给工资还要我赔钱?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6-11-24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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