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那女方认为,虽然离婚协议暂时未达成,但在离婚手续办理前,男方的收入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吧,所以,男方应每个月拿一部分给她来作为生活费用和社保缴纳费,直到协议达成并办理离婚为止,这个女方的要求在法律上成立否?

四川-成都 发表于:2016-11-30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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