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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天津恒隆广场的一个装修施工小项目中,临时雇佣的一名油工从梯子上下来时崴了脚踝,当时片子上看不出什么,但是诊断上写骨折,当时打了石膏开了药,医生并没有要求住院,只是让回家养着,因为并不是很严重,让第二周复查拿药。现在这个工人要求我认为过多的误工费陪护费等很多项合计二万多,并已经起诉到法院。他认为土话讲的伤筋动骨一百天,我感觉他的要求过份,这土话不能作为赔偿的依据吧,肯定会有一个法定的赔偿标准,

天津-天津 发表于:2017-01-09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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