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想咨询一下,我上个月被电动车撞了,撞的当时肇事者在那里待了一会,打了一个报警电话后人就走了。后面我们找到交警,通过这个电话找到了肇事者,这样的情况,在法院打官司的时候,可以认定逃逸不?交警只是给判了他全责,并未判逃逸,理由是他当时拨打了报警电话

江西-南昌 发表于:2017-01-11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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