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现在的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现在单位A为B的全资子公司,现在A公司我的岗位需要撤掉,公司打算把我调去B公司去做,岗位一样,但是薪资架构却有不一样,假设A公司这边薪资是是6000底薪4000绩效,我在A公司工作两年半,每个月都能拿到,可是调去B公司后,只有底薪的6000,那四千的绩效工资是浮动的。你做的好就给你,没做好就没了,犹豫考虑到房贷问题,我觉得过去以后毕竟刚接手,肯定对自己是不利的,面对A公司要求我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我内心肯定是不愿意的,公司这样做是否违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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