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监护人去世需要变更监护人的问题。 家中老母亲去世,留有一个脑残疾的女儿。此女已结婚并有一个脑残的女儿,虽有丈夫,但其丈夫行为能力不佳。因去世老母亲是脑残疾女儿的监护人,现需要变更监护人为其一直生活在一起的二姐。请问是否可以,怎样操作? 居委会说不知道怎么变更。让我问了街道办事处。街道说只能由被监护人丈夫做监护人。可其丈夫眼睛不好,行为能力低一直由被监护人的二姐照顾一家人。其丈夫也同意有二姐作为监护人。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人
发表于 2017-03-30 06:23
向TA提问可以去法院起诉,然后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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