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是一名大学生,因毕业证7月份才出来,找了份保安工作,经济南中介介绍来到北京就职,当时那个人给我说的,月工资2500,每月25号发工资,扣押1000,每月两天休假,每天8小时,最少干半年。我同意了。合同上期限是一年,我问他他说没事,我当时没在意就签了。并且只有一份合同,在公司,我没有。到北京之后也就是2月18号,公司人员把我安排到了另一个保安公司在派出所工作,来的时候我身份证被他要走了,他说要带到公司办理手续什么的,我就给他了。而我从2月18号正式上班,到今天4月1号没有休息过,也并不是所谓的每天8小时,并且从来就职到今天40多天工资也没发,而身份证在我再三追要,在3月28号才给我,也是那天我所在的这个保安公司给了我200,说是让我先用着。我现在不想干了,我能起诉这保安公司吗,有胜率吗?或者说我能拿到应得的工资吗?应得的工资标准是什么?签订的那份合同有效吗

安徽-安庆 发表于:2017-04-05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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