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您好,想咨询下土耳其学生在浙江理工大学学习汉语言短期课程,由于所持的学生签证只有三个月整,无法完成学校一学期(三个月多)的课程,最初学校答应给出延签3个月的申请,或建议申请两个学期的课程,提供6个月的延续签证申请材料,但后续对土耳其学生种族歧视,理由是对方是土耳其敏感国家人士,无法给予续签,然后突然改口各种理由不给继续签证,要求中途转学,逼迫退学,理由仅是对方是敏感国家土耳其人,但该生已向出入境公安部门了解过情况,该生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认为学校理应配合续签,学生在中国享有人人平等的权利,但学校仍然一意孤行,并且进行人身攻击语言伤害,对土耳其学生精神打击很大,该种情况是否可以要回所有学费?(实际该生报到至今上课只有两周左右)请问学校触犯了什么法律?我们是否还可以争取更多我们的利益?

浙江-杭州 发表于:2017-04-13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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