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老公在工地上班,19号那天,人在上班时间11点突发疾病。到医院检查说是脑出血,我们那个同母异父的哥哥带着患者的妈去公司拿了一笔钱。但包工头从公司拿钱的时候是写的领款条。钱拿给我们的时候签的就是借条了!一共五万!医生说动手术不敢动。情况严重。医生问我们患者的单位有没有赔钱。因为患者的突发疾病是血管畸形是先天的。但在工地蹲着上班时。突然站起来导致了脑袋里的血管破裂!这是主要的诱发脑出血的主要原因!之前包工头说的是那五万块钱是公司先垫付的医药费,人如果在48小时之内死亡就算工亡,才会赔。但人没有死亡,这比钱就算公司先垫付的医药费!我们这种情况怎么办?

重庆-重庆 发表于:2017-04-23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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