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有个问题想请教,我在中介登记一套房,我自己的名字,这套房在法院有查封,银行起诉我未还贷款,所以查封,但是我经法院和银行确定之后,说这房子只要还上银行贷款是可以进行买卖过户的,所以通过中介和买方签了合同,但在这期间买方提出,房子必须达到了过户条件才付款,也就是说法院必须先解查封,这可以理解,买方的顾虑可以体谅的,关键是,现在我已找到了倒贷款的公司给我垫付银行的贷款,然后法院解查封,但是中介不给我房本,我办理不了,中介倒解释是,买方也没说不对这房子,说必须得我退还定金一万元后,并且达到过户的条件,才能让中介给我房本,然后去过户,再给我房款,但是那样我就什么时候保障都没有了啊,而且我没有房本的话什么也办理不了啊,现在买方也不说不买,也不和中的说不买,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呢,或者是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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