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沈阳的 我媳妇在瞒着我的情况下在广西钦州买了一套房产 是她在广西的表妹帮交了定金 代签了认购协议书 没有书面代理权 我知道后不同意购买 想要回定金 可行吗 希望得到建议方法 认购协议书的认购条款及其他约定 有失公平 一共六条 没一条利于我的 没有甲方违约赔偿的额度只有我违约定金不给退的字样 还有一条说 开发商已向认购方明示双方将签订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及补充协议 认购方声明已阅读并理解且无异议 对所认购的物业的楼号房号 面积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最终确认 我和代理人并没看过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及补充协议 也没声明已阅读并理解 我媳妇工资两千多点 我没工作 没有收入证明 售楼小姐说 帮我做个假流水贷款 制假 对方在明知我方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引诱消费 售楼小姐说有赠送15平米 但这赠送15平米没有落实到书面 有欺诈嫌疑 广西我都没去过对这房子状况我一点也不了解 再说了我买个2900多公里外的房子有什么用啊
人
发表于 2017-06-06 14:38
向TA提问既然是她表妹签的合同,还代交了定金,应该由她担责,定金不是她表妹交的吗?她要承担责任了,定金要不会。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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