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在网上看到招聘会计信息是去国外的,然后去面试,签了一年工作合同,然后就是办了商务签。但到了地方后因住宿环境很差,身体皮肤出现异常,遂要求离开请辞,没得到批准,然后要求拿回护照,去医院看病,看完之后没有再回原公司,自己另寻的一份工作,一个多月后原公司派人要其赔付损失12000元,否则要求国内劳动仲裁。她本人合同已丢失。她想的双方都有责任原想赔付6000,但对方没有同意,坚持要求赔偿12000元。 想问一下:对方若起诉,她不在国内,会是怎样的后果。对方商务签却委派工作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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