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妹妹在当地县医院工作,是一名护士,工作了四年,医院里面除了合同之外让护士门签的还有其他合约(二胎怀孕的话是需要排队的,如果意外怀孕要么打掉孩子要么辞职,辞职还要给医院叫实习费,说是医院把培养出来的护士,一年交两千多吧) 我妹妹做了流产,医院是不给假期的,(我妹夫就打了当地的市政府电话咨询了一下,按照规定是不是有半个月的公休,也没有说别的)医院不给假,我妹妹只好请了一个月的事假。 昨天上班的时候领导无理由的给她调动科室,还说我妹妹做了对不起医院的事情(就是给当地市政府打电话咨询的事儿,非说我妹夫投诉了医院)现在医院让我妹妹打辞职报告,。 我想咨询一下,这件事情应该怎么处理?我妹妹现在还在哺乳期间,医院又没有正当理由辞退我妹妹。所以让她主动提出辞职,如果辞职的话,那份除了合同以外的协议生效吗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7-06-27 18:12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北京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北京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