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3日在青岛莱西市九联养鸡场工作时右眼受伤,2017年6月取得伤残六级鉴定,公司只给支付了意外保险,没有社保,女,53周岁,月工资1550元,加上加班费每月基本工资为3000元(不含提成)。2008年9月份入职。保险公司以年龄超过50周岁和伤残鉴定不是人身意外伤害为由,给予6万元的赔偿,并且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赔偿是否合理,我们可以得到的赔偿是由那些部分组成,大约可以为多少。 工伤赔偿委托律师大约需要支付多少的律师费
人
发表于 2017-07-04 23:30
向TA提问赔偿较少。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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