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负责人,去年我打电话叫一个包工头叫人帮忙拆一个广告招牌,未签订承包合同协议;因包工头叫的临时工违规操作图方便从4米左右的高台上跳下来导致伤残,现在包工头叫的临时工向司法鉴定中心申请了伤残等级鉴定为9级、10级,并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司人生伤害赔偿。请问我需要赔偿吗?若需要赔偿,我司可以起诉包工头一起赔偿吗?
人
发表于 2017-07-07 16:39
向TA提问可以申请要求追加包头工为被告或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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