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装修违约的问题,有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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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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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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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因房屋涨价,想违约,签了居间合同,交定金10万,对方想废约
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了付款日期,对方付款方延期半个月,是否违约?是否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各位律师,您好,我个人于2016年5月11日,在家乡合肥签订了一份购买二手房的合同 ,由于房主本人是在国外,由其母亲代签合同,签订合同的时候,我本人看到了房主母亲的身份证及房主本人的身份证以及房产证等文件,但是没有房主授权给其母亲的卖房授权书,房主母亲说过户前会办理的,房主母亲本人是瑶海区二级庭长退休干部郑彤丽,出于对法官的高度认知感,加上看到房主和房租母亲的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后,我签订了合同),签完合同后,我缴纳了定金3万元,随后按照流程缴纳了契税以及房主的个人所得税,在房产局约定了7月18日办理过户手续;近期接到中介的电话,中介介绍房主母亲说不想卖房了,让中介通知我,我接到通知后,同中介交涉,最终拿到了房主本人的手机号码(房主本人6月下询回到国内了,6月底至7月中下旬是在合肥的),随后我打电话和房主本人沟通,电话中房主确认不卖房,但是也不愿意赔偿我双倍定金,她在电话中大意让我不要起诉,理由是自始至终,合同不是她本人签订的 ,期间她本人也不在国内,没有现身任何事情,所以建议我不要起诉,即使起诉,法律上我是站不住脚的,我们在电话中约定本周末见面沟通协商,但是自昨天起(16日),我打电话联系不上房主,中介也联系不上,短信微信等我们均有发送询问,但是没有回应。因为今日18日是过户时间,我也在昨日(17日)短信通知对方18日去房产中心配合我办理过户手续,但至今对方仍不现身,并通过中介转达,只愿意退还定金及二个月的利息而已,以此作为协商条件,否则不见面,我本人从签订合同到现在,一直都在配合卖方,主动在联系卖方,但是卖方始终不积极作为,不主动找我们协商,即使在明示不履行的情形下,也不主动找我们协商,而是我们买房在努力尝试联系她们,如今更是联系不上,我感觉很被动。我本人是准备起诉卖方,但是有如下顾虑:1.合同是房主母亲代为签订,合同上有其母亲在代理人上签名,在卖方栏,有房主母亲代房主签字(房主姓名),我感觉这里是合同对我本人不利的瑕疵,不知道起诉法庭上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2.房主母亲是瑶海区二级庭长退休的干部(二级庭长),我担心其对法庭上的判决结果有很大影响,我的房子就是在瑶海区买的,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也是考虑到对方是法官背景,应该不至于会违约等,但是现在来看,我担心这里是成为对我另外一个不利;3.起诉的时候 ,我是起诉房主本人好,还是起诉房主母亲好,或是房主及其母亲连同中介全部起诉,或是起诉房主母亲欺诈较好?目前合肥房价上涨较快,我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价是133万,目前参照市场价,房价大致在170万以上,现在房主违约弄的我很被动,我完全没有想到作为原法院退休的法官也会有违约,没有半点契约精神,这件事情弄得我筋疲力尽,感到很无奈、挫折!希望各位专家能给些专业的建议,十分感谢!
我最近做微商,交了定金,等待发货,货发过来交1500的货款,站在货发过来了,我不想做了,拒收,对方将我起诉了,说我违约,我们之间没签过合同,有违约一说吗?
装修合同写了违约方要赔偿对方相关经济损失,但未约定具体违约金,起诉状如何写违约赔偿一项?装修合同未约定开工和完工日期,也未约定违约金,起诉状如何写违约金一项。我与一私人装修队签装修合同,未约定开工和完工时间,也未约定违约金是多少。合同中明确写明违约方要赔偿对方相关经济损失。现由于对方恶意拖延工期,索要多余钱款,现在我欲起诉他,但是关于违约金一项我该如何写呢
我租的商铺,是写明租赁按金XX,铺面还没有交付使用,现在想违约了,可以退吗
褚文斌
贾海松
鲁然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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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想问问,新买的房子刚装修完一个月,墙面多处有很长的裂痕,能找开发商吗?本来这房子就是因为质量问题违约了一年,违约金还没给我们呢!又出现这种情况,混泥土不合格
我的租房合同到15年10月到期,现在房东把房子卖了,房子卖之前也没给我通知一声,现在给我说新房东不租了,要按合同赔偿我一个月的违约金,这房子我当初光装修就花了2万,现在陪我一个月的房租才1700,我觉得损失过大,可以不接受房东的违约吗。
我给别人签了一份担保,但是我相信的人违约了,这样我也是有算法律责任吗?我也要去法庭吗?
详细情况:2012年9月在政府招投标网站公开进行国有房屋招租,本人作为投标人以300元购买挂牌文件,并按挂牌文件要求缴入150万投标保证金,于2012年9月25日公开投标,按照挂牌文件本人以263万一年租金租期8年的标底价中标,中标公告在政府招投标中心网站进行公示,中标公示后本人与合作方签订了8年连锁酒店承包经营合同。本人在2012年10月25日拿到中标通知书,并于2012年11月1日向连锁酒店合作方网汇首笔加盟合作费。但在2012年11月7日本人得知业主方在2012年11月6日再次在政府招投标网站上公开重新招标,做为中标人向业主确认为何重新招租,业主答复称: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因为中标通知书上有写2012年10月10日前签定合同。这时本人才明白原来业主方说有一意向投标人因150万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缴入未能投标的情况是真实的。之后在2013年元月本人向当地政府投诉业主的行为,但政府回复称: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业主在2012年10月12日已向中标人寄送取消中标资格通知书,并将60万(150万投标保证金退回90万剩余金额)履约保证金因违约而压没,并说明是经济纠纷,建议司法途径解决。之后本人向中国邮政局证实:2012年10月12日向本人身份证上住址寄送一信件,因本人将身份证住址的房屋租与他人居住因此未于收到,邮局投递2次未有人签收又在2012年11月8日返回到业主单位,但业主拒退收信件,该信件至今还在邮局里。由于投诉无门,只能找律师帮忙,但当地律师确定:业主单位是当地政府国有企业不可以输官司,只能协商解决。因此本人想请浙江省外有正义感的律师帮忙解决,有意向请回复QQ邮箱2323519414@qq.com,本人姓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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