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发的生育津贴是16000左右,明显少于工资,但是与人事沟通后说生育津贴不低于工资,因为她说公司是按照基本工资与奖金发的,生育津贴并没有低于基本工资,但是公司的工资单上没有基本工资与奖金的说明,公司的工资单上写的基本工资是12750,但是剩余津贴按照每月3000多发的。时隔一年,还可以问公司要或者起诉公司吗?
人
发表于 2017-09-07 09:05
向TA提问要看是否超过1年的仲裁时效,建议拿着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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