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邯郸人,2008-2011年在石家庄上大学期间认识沧州孟村人谷仁强,并于2012年11月11号办理结婚仪式,2013年4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后2013年8月他父母出资给我们买了辆大众宝来汽车,价值16.8万元!2016年8月份因要买房,我拿了当初男方给得彩礼钱和上班所得工8万,以及借我妹妹6万,他父母出了10万,借他表哥10万付了首付款34万,但是现在光有协议,没签买房正式合同,协议在他名下,他现在手里有现金大概十二三万,我们有个女儿马上4周了!我2017年1月份底由于得了乳腺炎要手术辞职了!现在病情没完全好,还在吃中药,每月需要1500左右,他父母给我们出得钱当初说的是给我们的,并不是借得,可我对象说父母赠予得是父母得!如果离婚,怎么协议好呢?该怎么分配好呢。孩子我要,看看还有什么别的可以归我吗?协议改怎么写呢?还是如果走法律程序,孩子判给我的可能性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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