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律师你好!我家的官司是我老公在渔船上工作期间致残,大连海事法院判案翻来覆去,我老公是原告,第一次开庭,我们请的律师为我们服务,被告没有请律师,被告认可我老公在她船上工作致残她申请法院指定鉴定中心鉴定我们双方也同意了,法院通知我们双方去摇号时,被告方没去但是我们去了摇号正常执行,过几天鉴定中心通知双方去,我们也去了被告方又没有去,我们正常鉴定了过些日子鉴定结果下来按第一次开庭法院同意的工伤条款我老公鉴定为九级伤残,第二次开庭时,被告方请了律师,提出按今年新条款赔偿,人体损伤致残条款,事故赔偿,法院马上对我们态度改变,强制性让我们去原鉴定中心补鉴定,我们不配合法院法院说就判我们败诉,我们找人去找法院我们不同意补鉴定,法院又同意不去不鉴定但是根据我们原来去鉴定的手续案人体损伤致残事故赔偿标准又把我老公鉴定标准鉴定为十级,判决书下来了,法院几乎全在听从被告方意思把我老公的赔偿款压得很低,九万多元,我老公按城镇人赔偿标准,也有我孩子的抚养抚养。有我孩子的费用等,我们觉得法官是否收被告好处了,另外我们律师跟被告方律师认识我们律师完全传达被告方律师的意见和法官强压我们的内容,我们觉得我们律师是否也收被告方好处了?

辽宁-大连 发表于:2017-10-09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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