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享一个真实的故事,辽宁籍村民李德锁在新疆奇台县吉布库镇达坂河村修建房屋的过程中,拖欠了农民工工资十几万元,通过熟人求助于我,我与李德锁沟通后,了解到他本人想干点事,又想到工人家乡发生水灾,急于回家解决家里的困难。我便借给他十万元,约定一年后还清。事情的发展并不是我想的那样顺利。借款到期后,李德锁不但不还钱、不见面,而且拒接电话。为了解决此事,我多次用短信沟通,甚至联系他的父母沟通,所有的方法都没能解决我的问题。我想到了法律,我要用法律的武器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人在外地,管辖权的问题,不能立案。我化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追踪搜集证据。因私人不能动用侦察手段,就算立案了,人不能精确定位,公告发不了,这样的案件最后还是不了了之。我听到这些消息身心交瘁,难道社会的和谐任由这种人践踏吗? 社会的诚信就是被这样的人破坏,他严重毁坏了人与人之间真诚交流的责任,如果这种现象不被我们每一个人坚决的遏止,任由它传递,人与人之间将会产生一个不信任的毒瘤,这样的毒瘤恣意发展,将会危害社会,造成社会不和谐。 我的责任已不在是要回这些钱,我要给社会传递一个声音“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让更多的真善美响彻整个社会。我就是要不到钱,我也要让李德锁本人付出应有的道德责任,还社会一个诚信。要让这些违法的苍蝇无处藏身,无法生活在阳光下,还社会和谐。请大家传递这种社会责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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