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本人央企职工,2004年右眼水泥碱烧伤,在北京同仁医院做了两次手术,鉴定7级伤残,有工伤证。现在工伤复发,在经过淮南工伤中心和单位的同意下,到北京治疗,医生安排了两次手术,现在第一次手术的一切手续都已办好,正在排队等待手术。问:我的工资应该怎么开?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化工建筑单位,2015年-2016年在淮南凤台工作,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4200-5200左右,其中加班工资因为法律的不建全,单位出了个内部文件,说是公司没钱,节假日加班工资没法按两倍三倍支付,只能支付一倍的工资,因为我们是建筑单位,节假日也要工作,所以就是基本工资除以21.75=日工资,然后那个月有几个节假日就乘以几天=加班工资。单位机关每到节假日就休息,所以没有加班工资,单位的劳资部门给我开了两个月的机关工资,现在又停发了工资,看工伤是没有节假日的,我是不是能开工作时的满工资?)我应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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