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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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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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瀚
哈显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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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过程 本人于2015年10月26日进入滁州友西混凝土有限公司工作,由陈久忠以公司副总的身份介绍进去的。当初介绍我工作内容的时候,就说主要负责车队的车辆档案整理工作。进入公司以后才知道不仅是车辆档案工作,还要负责办公室文件处理、统计、交通治超罚款、路面处理等工作。平时车队的日常消费支出由陈久忠向公司支取,车队的所有消费均是公司支付。工资发放也是由陈久忠从公司支取发放的。公司资金一直紧张,拖欠工资是公司的一种常态化行为,从来没有足额发放过。作为车队的管理,为了稳定驾驶员情绪,工资一直都是紧着驾驶员先发的,本人的工资也就一直拖欠下来。只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发点过节费或者礼品啥的。不仅如此,由于工作需要,本人在公司日常工作中还为公司垫付了28000元。2017年1月底,陈久忠不在公司干了,而我还在公司继续做事,直到2017年4月2日离职。离职后,我数次找公司领导要工资,公司均不予理睬,推脱说陈久忠承包车队的,说我和陈久忠形成雇佣关系。而陈久忠并没有和公司签订任何承包合同,陈久忠本人也一直否认签过合同,所以我也没有办法找陈久忠兑现工资。万般无奈下,我到全椒县劳动仲裁院和全椒县法院提出仲裁和起诉,公司伪造一份与第三方的承包合同,仲裁院和法院均采信了伪证,判我败诉。我在全椒县法院提出陈久忠没有道路运输经营权,不论陈久忠有没有承包合同,我都和公司构成劳动关系。但是法院却以公司承包经营违法行为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为由,强行把一份伪造的承包合同加到陈久忠身上,判决我和陈久忠形成雇佣关系。法院在没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陈久忠有承包行为的情况下,就认定了陈久忠的承包行为,这是一种典型的‘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行为。在两个与公司具有利益关系的证人胡言乱语下,强行认定了所谓证据链的完整性,毫无公平公正可言。我非常不理解,车队的车辆所有权和经营权属于公司的,车辆的实际出资人是公司,本人工资实际由公司发放,劳动属于公司业务组成部分,服从公司劳动安排,凭什么说我和公司不构成劳动关系?按照全椒法院的意思,任何人都可以承包,任何人只和承包人形成雇佣关系,那么还要劳动法干嘛?不管承包合法不合法,劳动者都和承包人形成雇佣关系?安徽省明光市人命法院(2016)皖1182民初601号的劳动案件,他们车队都有了租赁承包协议了,还是判定劳动者和公司构成劳动关系。而全椒法院在承包证据不足以认定的情况下仍然认定陈久忠和公司具有承包行为,进而推断我和公司不构成劳动关系,神一样的逻辑,神一样的判断,不得不令人遐想其中的奥妙。
申请了劳动仲裁,公司拿出一张带有我签名但内容不是我写的纸,我该怎么办
请教各位一个问题,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上面的职位是“信贷审查专员”,但为了员工外出谈事情方便,把名片上的职位印成了“信贷审查经理”,这样以后是否会引起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案件知情者可否出庭作证
我想问下 在酒吧这样的地方上班,公司规定第一个月只有一天假 第二个月才有3天假,我第一个月因为有事 请了4天假,除去本身的一天假,算是请了3天假,公司按休一天算扣一天半的假给我算,扣我一天半的工资 这样合理吗? 我应该怎么维权。请假4天有事 他按请假一天 算扣一天半的工资算。。我只是想讨个说法 今天员工大会 我要上台指出来
您好,我咨询一下,我父亲于1988年入职某单位,但该公司自2000年改名,改后营业执照上也是2000年,那我父亲现在要解除合同,工作年限应该是28年还是16年啊?
王婧
康艾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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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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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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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誉强
袁柏林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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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未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未经本人同意,单方面变更合同,并多次强迫签订合同,在我没有签订变更后的新合同的时候,工厂依然按照新合同支付我劳动报酬,本人曾多次向主管,总管反应,要求调解,多少厂方一直置之不理,并且口出秽言,少了就少了,工厂每次发工资都要求我们先签名字,从来都没有工资条给我们。
我想咨询劳动关系纠纷的问题,就是公司工作量现在越来越大,属于劳动强度大的工作,每天12个小时,干了快5年了.现在感觉干不动了,不知道如何下手,想着换份工作,但是辞职又不赔钱,签的永久合同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工资未发的相关问题。我现在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但是当时工作时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了三个月了,但是老板现在都还没有给我工资,拖欠了这么久,我向老板讨老板说再过段时间,可是到现在都还没给。请问,以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我和一个公司有签合同,但是最近因为工资的问题,我向公司提出意见为什么我的工资突然降了那么多,公司给我的一个理由是公司最近业务不好,所以降大家的工资,后来我再到公司闹的时候,公司既然叫保安打人,我可以告他吗?赔偿我的工资和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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