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未回来上班,公司就单方面解除了合同。这个人现在回来要求赔偿,我们就在司法调解机构进行了调解,公司给予1000元,双方就撇清关系,也写了协议书及收据。现此人又去仲裁庭申请仲裁,请问这种情况,我司提供协议等资料,仲裁庭会予以驳回该名一线的申请吗?
人
发表于 2017-11-16 13:29
向TA提问我国法律规定,员工无故旷工达到一定时间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要看劳动者仲裁的申请里面要求你们赔偿什么费用,还要结合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比如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没有为其购买社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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