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是一个小包工头,分包外架工程,我佣用的一个工人在工地上被砸伤,我花了34000元医疗费,按规定承包公司应该与我签订承包合同和给工人买保险,都没有。法院判决:我承担64000元,除开我用的34000,剩余的30000元我与公司连带赔偿。问:1.公司只承担30000的连带责任合理吗?2.连带责任没赔偿比列,咋承担?

四川-成都 发表于:2017-12-19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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