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06年受伤,2007年鉴定为7级。现在过去10多年了。但是当时的鉴定纯粹是黑暗的结果,我不能走路,大小便失禁,性功能严重障碍。10多年没有一天是过的好的,现在看国家对反腐倡廉搞得挺好,想问问律师们,我这个还能不能再鉴定了?能不能继续要求赔偿我该得的那部分?当时的出院小节都在,光一条椎管狭窄都够6级赔偿了。

江苏-南通 发表于:2018-03-26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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