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整个事情是这样的。 我和一个朋友一起开公司,我是法人(5%)他是股东(95%),同时我们私底下还有其他的借款,有借条的和没有借条的以及利息(月利息约在4~5%吧),七七八八总共加在一起约117万。 在3月初的时候,他尚未和我沟通的情况下,把公账上的88万全部挪作他用,而且现在没有钱还给我。 请问我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以及如何有效的追讨回我的钱。 是这样,我在城里这家公司之前,签订过协议,协议上大概的意思是我虽然是名义上的法人,但是整个公司所有权归他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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