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个人中心 菜单 我的问题: 还有2017年八月二十九日,当时邻家王*要从我留给他和我路中间挖水渠,当时挖了一半,我妈就告诉了村长,村长不管,我就去给王*说挖不成,可他不听,后来到九月十二号晚上天下雨因王*水渠太浅,水没出去就半夜在那挖,当时离我房有一米五远,还有几个邻家在那教唆,让我我房边挖,挖出去成永久性流水,最后雨停了,就没挖水就回去了,等到第二天晚上有听见声音,我当时正在味鸡,戴了个帽子,和口噪,就出去了,刚看见水从房边流过来,水特大,正好这时王*在那,就用钢管打了一下,他就往回跑,就在打了几下,才看清是邻家王*,刚往回走王*孙子出来就打我了,我两打到一起,最后把我从高两米地方推下去了,我就去我哥家报警了,没想到对方先报警,之后警察把我拘留十五天,罚了一千元,最后我出来,王*走把我告到法院,好像是二级轻伤,三个肋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最后我妈给王*赔了两万块地,王*扯诉了请问王*还能起诉我吗。王东光给了一份法院刑事扯诉书,没有谅解书,扯诉书好像是负也,有一个长方形章子,写的是本叶于原本内容一致,无异,对方还能起诉追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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