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一个县商务局二级机构稽杳大队队长,2013年之前,局里不给钱,县财政不拔钱,让其自收自支,对全县加油秋白稽查,罚款,因商务局稽查队元执法权,造成开了罚单却收不上来钱,又因上访要工资等局长,县领导闹翻,结果,稽查队长被县法院一审判玩忽职守罪三年,现已上诉至巾院,请申律师接案,,费用多少?能否免于刑事处罚!

河南-驻马店 发表于:2018-04-12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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