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家先生在他们单位工作13年了,之前一直是大老板管理,我先生负责的业务涉及到3个公司。部门人员也只有3个人。现在由于股东争斗原因。二老板管理他们一个公司。二老板的意思只愿意承担他们部门一个人的工资,所以本来15号该发工资的,其他部门都发了,就我先生部门没发。这样合理吗?

江苏-苏州 发表于:2018-04-20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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