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您好,本人租房遇纠纷。2015年7月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一年,2017年3月与房东儿子续签合同两年,合同无规定不能养狗,于是第二次续签合同之后增养一条狗,中途狗将房东实木沙发啃坏。2018年06月房东老婆以租给我们太便宜和养狗为由电话询问我们是否可以搬走,并说如果我们愿意提前搬将补偿我们搬家费,但搬家后只字未提补偿搬家费用。我们于2018年6月底搬完并于7月初跟房东老婆说明已搬走请验房。6月告知房东沙发有损坏,她也过来看了,并应允我们修补或者更换被咬坏的整块木头,于是我们请修补家具的师傅以补的方式修好。7月4日告知可以验房时,房东老婆却说不能接受补的方案,提出购买新沙发并补偿给我们一些折旧费用和之前修补沙发的修补费,房子未验收,押金3200至今未退还。请问房东要求是否合理,如协商无果,松木沙发已使用六年,折旧应该如何算?诚心请求您的帮助,有需要本人愿意支付咨询费用,请您抽出宝贵时间给予帮助,谢谢。

广西-桂林 发表于:2018-07-18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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