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主管不给签字怎么办 主管让我找人事,说来的时候都说好了必须提前一个月离职才可以,我说家里有急事,他让我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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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8-16 12:35
向TA提问东莞祝龙生律师为你解答如下: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离职,规定使用期的目的就是给双方一个选择权,法律没有规定需要什么理由,企业无故刁难可以向人力资源局投诉,如需法律帮助请来电详细咨询,或来律所面谈(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地址:东莞市东纵路111号威尼斯广场愉景大厦八楼,祝龙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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