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桂林一国有公司上班,从学校出来在公司实习期间工伤,当时没有签合同也没有做工伤鉴定,医疗费用公司全包了,伤好了了以后在公司上班但是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两年,因为工资低基本就是让我在那瞎待着。合同满了以后不准备在公司上班了,公司给了我两个月工资补偿按照2100平均工资,然后公司让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钱他是让我自己花的,去人民医院进行的体检,后来公司给我电话劳动局鉴定的是八级,但是公司说只给11个月的工资补偿按2100算,请问律师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补偿金额应该是多少?
人
发表于 2018-09-03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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