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产品中文标签年月日日期信息中月份为英文(例如11Aug2018),同一打假人多处购买多处投诉,我们到食药监(我们认为标签虽然违反了7718但是属于标签瑕疵范畴),食药监局不认定为标签瑕疵,并建议和解,投诉人态度强硬要求必须10倍赔偿。请问作为进口企业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人
发表于 2018-12-05 11:06
向TA提问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出台了司法解释,食品问题对于执业打假人的10倍赔偿主张是不支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法办函(2017)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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