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就职,2月中旬提出离职,公司以我辞职,要与我商量为理由,克扣我一月份的工资,到3月8号还没发我工资,另外我去年8月签的劳动合同,9月份签了培训协议,服务期一年,培训费用8000,违约金16000,目前可知公司实际培训费用5400,包括培训费用和差旅费(有发票),我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不赔偿培训违约金吗?另外申请劳动仲裁对我有利吗?

浙江-宁波 发表于:2019-03-08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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