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提问,我们这个地方最近征用土地,有2种赔偿方式,一种是拿钱,一种是钱和安置房的部分平方数。安置房剩余的平方数是需要购买的。但是这个安置房要3年才建成,3年后才付清剩余的款项。问题,现在亲戚想让我们订一套给他,可是我们怕他们3年后不要的话,我们就要自己付剩余款项,想问如果签合同的话,有法律效力吗?需要去公证处公证吗?

福建-厦门 发表于:2019-03-09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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