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在房屋交接时,仅对门、窗、水电擦看后,物业人员催促说:你先签字,有问题马上给物业反映,我还有好多户等着交房。我签字后,物业人员就走了。我继续看房子时,发现地面多出裂缝、墙面潮湿渗水、局部发黄起泡、墙皮脱落。。。。。立马告知物业。物业答应修复,但是,至今已拖近10年未维修。造成我不能入住。现在,物业还让我交物业费等用。请问:我应该交物业费、取暖费吗?我不能入住使用的损失应该赔偿吗?谢谢

陕西-西安 发表于:2019-03-13 18:57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共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西安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