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原来单位于1999年为企业员工设立了企业职工补充养老金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在2002年被时任企业以欺诈的方式取销。此事我于一年前方才知晓,现准备诉诸法院。现请教三个问题:1、此案属于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2、企业制定的涉及职工重大福利待遇的规章制度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2、诉讼案由应为合同纠纷还是劳动关系纠纷?谢谢

上海-黄浦区 发表于:2019-06-30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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