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员工在 产假期间工资应该如何计算
人
发表于 2020-07-30 11:10
向TA提问如果该人所在的用人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由生育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即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其标准为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如果该人所在的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支付产假工资,原则为:
(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依照前款确定的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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