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你好我是一名工人,1996年参加工作一年,1997年停薪留职到2017年8月。单位帮我负责百分之80,个人负责百分之20的相关养老保险到。2018年至今个人百分之百缴纳。现在单位要求回家上班,通知单上面说如果不回去上班或者不能胜任安排的工作,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我因为不在所在单位城市居住,就打算不回去上班了。我想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我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单位通知书上说,如本人不愿意上岗的或者不服从公司安排的,由单位与本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云南-红河 发表于:2020-09-03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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