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成立的公司产权清算领导小组有没有诉讼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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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10 16:29
向TA提问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的清算组是指公司出现清算的原因以后依法成立的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的组织,公司的清算组是公司清算期间的代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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