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网 2026-09-07
导语:很多企业写招聘启事,随手加上“限男性、35岁以下、本地户口”,以为只是筛选候选人,殊不知已经触碰法律红线。招聘信息不只是招人广告,更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公示文件,一旦出现歧视性内容,面临整改、罚款,还可能被求职者起诉主张赔偿。 不少用人单位把很多和岗位履职无关的条件写进招聘要求。分为显性歧视(直接写在招聘文案)和隐形歧视(面试、筛选环节设置门槛),两者都存在法律风险。
一、违规写法 1、性别与婚育歧视(最高发)违规写法:限男性、男性优先;不招已婚未育;已婚已育优先;不招备孕女性。
2、年龄歧视
违规写法:35周岁以下,40岁以上勿投。
3、户籍、地域歧视
违规写法:仅限本地户口;XX省份人员不考虑。
4、健康、身体条件歧视
违规写法:无乙肝;身高必须165以上;无纹身。传染病病原携带者,非特殊岗位不得拒绝录用;身高、外貌、纹身,和岗位工作能力无关,不能作为招聘硬性门槛5、民族、宗教、其他奇葩歧视
不得设置民族、宗教信仰限制;星座、属相、血型等,也不能拿来作为筛选条二、合规写法参考
招聘条件只写:岗位职责、专业要求、工作经验、技能证书、项目经历。
只围绕能不能干活设置条件,删除所有和履职无关的个人身份标签。
你在招聘中见过哪些奇葩条款或者在面试中遇到哪些奇葩问题?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