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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纠纷处理怎么处理?

保险合同纠纷 2022-11-28    人已阅读
导读:保险理赔是买保险的人的一种权利,保险理赔需要受到法律的保护,这是保险人需要维护的自己的权益,如果发生保险理赔的纠纷,首先考虑协商,如果没办法协商,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等形式处理,现在就跟随大律师网的小编来一起往下看了解一番。

保险理赔纠纷处理怎么处理?

  第一种方式是:协商

  保险公司不会无理由拒赔,产生保险纠纷,先了解一下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分清双方的责任。如果确定是保险公司的责任,那么可以和保险公司进行协商。

  保险合同的双方在自愿、互谅、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出现的争议直接沟通,友好协商、消除纠纷、对所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

  第二种方式是:仲裁

  国家对保险企业的监管非常严格,各类保险合同有上千种,而且条款内容也不一样。仲裁委员会从各个保险公司聘请了一批仲裁员处理保险纠纷,从而使保险纠纷能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仲裁程序相对简单,许多纠纷当天就能结案、仲裁裁决一裁终局,没有上诉、申诉环节,从而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

  第三种方式是:向银保监会投诉

  保监会开通了“12378”全国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保监会接到消费者投诉,会责成保险公司进行处理并反馈。作为保险公司的主管部门,保监会的权威是毋庸置疑的。

  当然,也可以登录保监会官网,提出投诉。

  很多投诉案件最终责成保险公司重新处理,保险公司会更加重视,有时为了声誉,也会做一些通融处理。

  第四种方式是:诉讼

  就是俗话说的打官司,这是最激烈的处理方式,通过法院依法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

  第五种方式是: 通融赔付

  保险公司都会预留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通融赔付。通融赔付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本来不应该承担赔付责任,但仍然赔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行为。通融赔付有利于保险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有利于增强竞争力,留住客户,维护公司信誉。但是这一般需要专业保险经纪人提供服务。

保险理赔纠纷怎么选择管辖法院?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法》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法律知识点,如果还想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欢迎前往大律师网进行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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