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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租赁融资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船舶租赁融资 2018-03-09    人已阅读
导读:船舶融资租赁作为一种市场行为,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在船舶融资租赁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依法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是确保船舶融资租赁顺利进行,预防风险发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受害人损失的重要措施。
      船舶租赁融资又称船舶融资租赁,其作为一种市场行为,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在船舶融资租赁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依法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是确保船舶融资租赁顺利进行,预防风险发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受害人损失的重要措施。下面由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船舶融资租赁法律风险。

  一、信用风险

  第一,出卖人违反买卖合同或不适当履行约定,承租人往往因此或拒付租金,或要求退还船舶,或撤销合同,出卖人的该违约行为同时亦会给承租人带来经营损失的风险;第二,出租人违约的风险,如出租人资金不足,未按合同约定向出卖人支付船款,出卖人则拒绝或延迟交船,从而使承租人受到损失;出卖人指示不明,以致不能及时向承租人交船,影响承租人的使用收益等。

  二、市场风险

  第一是利率敏感性缺口风险,即如果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的利率敏感性资产和利率敏感性负债不一致,那么就会出现缺口风险。 第二是机会成本风险,即由在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的市场价格变化而导致的机会成本损失。 第三是利率结构风险,即贷款利率波动幅度不一致,或者说短期贷款与长期贷款利率上下浮动幅度的大小或者调整的时间期限不一致所造成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

  在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租人的义务主要是支付购船的价款,余下的基本就是由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了。由于船舶的流动性,有的是从事外贸运输的船舶,特别是从事环球航行的干散货船或液态化学品船,可能船舶在整个融租期间都没有在国内港口挂靠,再加上船舶的营运都是由承租人安排的,由此可以看出,在整个租赁期内,出租人对船舶的实际控制能力非常有限。因此,当承租人一旦违约时,出租人要行使船舶的取回权,在实务中是非常困难的,而且由于船员都是承租人委派的,即使出租人作为船舶所有人想给船员下达指令通过自己的途径将船舶收回,船员服从的可能性也是很低的, 所以,这就产生了出租人在操作上的风险。

  以上内容为大律师网的小编为您提供的船舶融资租赁的法律风险的相关知识,希望您在阅读后会有所帮助。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您联系大律师网,同时也欢迎您向大律师网提出您对此问题的独特见解。
(编辑:初一)(编辑: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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